关于开展干部兼职管理相关情况告知及汇总工作的通知
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各管理总部、上海各区支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干部管理,明确相关规范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行干部兼职管理相关情况告知及汇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总行部门、分行、管理总部班子成员、上海地区区级支行主要负责人等干部。
2、我行外派任职的有关干部。
二、工作要求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总行制定《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见附件1)。请相关干部阅读知悉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各项规定。
2、请相关干部在阅读《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后,如实填写《承诺书》及《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如有在企业兼职等需说明的情况,请于“备注”栏注明。
3、请将填妥的《承诺书》及《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密封于信封内,并于8月8日(周五)前交至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部。联系人:龚礼佶;联系电话:021-68476112。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
2、承诺书(含《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