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兼职管理相关情况告知及汇总工作的通知

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各管理总部、上海各区支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干部管理,明确相关规范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行干部兼职管理相关情况告知及汇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总行部门、分行、管理总部班子成员、上海地区区级支行主要负责人等干部。

2、我行外派任职的有关干部。

二、工作要求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总行制定《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见附件1)。请相关干部阅读知悉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各项规定。

2、请相关干部在阅读《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后,如实填写《承诺书》及《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如有在企业兼职等需说明的情况,请于“备注”栏注明。

3、请将填妥的《承诺书》及《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密封于信封内,并于8月8日(周五)前交至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部。联系人:龚礼佶;联系电话:021-68476112。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的告知书

2、承诺书(含《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表》)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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