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解答(Q&A)

Q0.个人有关事项请示审批流程的请示人范围?经办人范围?

请示人范围为总行党委直管干部;经办人范围为总行各部门的人力专员,营业部、各管理总部、各分行的人力资源部门以及上海地区区级支行综合部相关工作人员。

Q1.管理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填写要素说明

必填项:姓名、工号、所在单位及职务、请示事项、联系人、联系电话;除因申办因私出国(境)护照(通行证)请示外,均应填写请假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去向(地点)等。

其中:

“姓名”栏填请假人。

联系人可以为申报表发起人,也可为请示人本人。

请假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应符合逻辑关系,不应出现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的情况;请假申请时间原则上不应晚于请假开始时间。

请假但不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的,“去向(地点)”填写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去向(地点)”为国外的,需填国家名称。

“公休天数”栏请按照请假涉及使用的公休天数如实填入。

Q2.请示事项该如何填写?

对应于《上海银行管理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请示与报告实施办法(2013版)》中应请示的内容,请示事项为申办因私出国(境)护照(通行证)、因私或随外单位组团出国(境)、离岗。

其中申办因私出国(境)护照(通行证)应具体说明请说明申办证件的名称;因私或随外单位组团出国(境)应说明出国(境)事由,前往国家(地区)【在指定框中填写】、起止日期【在指定框中选择】;离岗应具体说明离岗事由。

请示事项应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字。

Q3.请示事项是否需要一事一请示?

涉及两个请假时间且无法归并的,必须一事一请示。

Q4.涉及申办因私出国(境)护照(通行证)或者因私或随外单位组团出国(境)该如何同时申报员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申报时附件上传《上海银行员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相关信息填妥,无需领导签字),同时向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交护照回执原件。

Q5.历史请假记录如何生成?如发生请示事项变更或者取消如何申报?

历史请假记录由系统根据请示人历史请假记录自动生成。

如发生请示事项变更的,重新提交申报流程,并在新表中注明变更哪一次的请示事项。

如发生请示事项取消的,由总行部门、总部、分行邮箱向总行人力资源部([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注明取消事项。

Q6.上海地区支行主要负责人的请假流程如何?

由支行综合部文书发起,交支行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提交至总部相关联系人。(注:如由总行营业部或管理总部发起,则无法点给本人确认。)

初次启动时的操作需知:

1、 通过OA申报的管理岗位人员的范围为辖内总行党委直管干部。

2、 发起权限的人员名单的确定(含总行部门、总部及分支行),明确有人力资源部门的发起人设置在人力资源部门,未设置人力资源部门的为人力专员等,以保证请示与考勤等工作信息匹配。

3、 常用请示事项举例(不含去向(地点)与请假日期,若涉及请在指定框内填选):(1)休公休假;(2)携家人旅游;(3)国内旅游;(4)陪儿子赴国外入学;(5)申办因私护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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