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我行干部
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各管理总部,上海各区支行:
日前,接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党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有关精神从严管理市属金融企业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并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总行党委要求,现就严格规范我行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对象:
总行部门、分行、管理总部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当职务的干部,及上海地区区级支行主要负责人。
二、清理规范内容:
1、严格执行两个“严禁”
(1)严禁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已经参加的要立即退出。
其中,各类EMBA、后EMBA、总裁班、高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和政商联合举办的各类游学等均属于此类培训项目。
(2)严禁委托社会机构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
2、严格履行教育培训审批程序
(1)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项目,包括各种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如MBA等),须上报总行审批(参照个人有关事项请示,通过OA系统提交),说明培训项目的举办机构、项目名称、学习期限和费用等。
(2)经批准参加后,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自行参加社会化培训的,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三、清理规范要求:
1、请于9月23日(周二)下班前将填妥的两份清理规范统计表(附件1、2)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总行人力资源部。
2、表格仅填写相关干部正在参加的培训项目。其余填写说明请参见表下方的备注,若无相关情况也需进行“零报告”。
3、请认真开展本次清理规范工作,切勿瞒报、缓报、漏报。
4、其他干部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联系人:龚礼佶,联系电话:021-68476112。
附件:
1、《干部参加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项目情况报告表》;
2、《干部培训班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部
2014年9月18日